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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6-2017学年度“学习之星”的通知

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17-05-26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 

各班级、各团支部:

根据学院《“2017作风建设年”活动实施方案》通知精神和学校八项育人工程的相关要求,结合我系学生工作的实际,进一步促进我系学生的学风建设,精神文明建设,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,引导我系全体学生寻找自身优势,挖掘自身潜力,让每一个学生努力学习,积极向上;引导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,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。机械工程系决定开展 学习之星的评选活动。

通过“学习之星”的评比对学生学习进行多方面的引导,激励全系同学认真学习专业知识,积极主动参与实践锻炼,营造“快乐学习”的学习氛围,为同学们树立优秀的学习榜样,发扬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,使广大学生明确进一步努力、前进的目标,让更多的学生热爱学习,重塑学习兴趣,树立学生的自信心,取得好的学习成绩。

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标准:

1. 热爱祖国、热爱学院、热爱专业、思想健康、积极向上,有强烈的求知欲和钻研精神。

2.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学好问,作业认真,课堂笔记详细;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。善于分析,勤于总结,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。积极参加实践活动,勤于动手动脑,学习成绩突出,各科学习总评成绩均名列班级前茅。

3.遵守法律和法规、模范遵守和执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自我教育、约束能力强,遵守学院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在遵守纪律方面表现突出。

4.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,诚实守信,集体荣誉感强,乐于助人,帮助同学,共同进步。

5.在同学们中口碑好,老师评价高,传播正能量,能得到师生的认可和好评。    

二、评选办法:

“学习之星”的推选分为三部分:

1.班级推选:由班级开展主题班会,每班推选三名候选人。各班级于201767日前推荐三名候选人。

2.老师推选:班主任,任课老师推选,并加注推荐意见。613日前公布教师推荐情况。

3.公众推选:微信公众号投票推选。630日前完成网络投票。

201773前,学院根据以上三步评选结果,根据综合排名,表彰17人。

机械工程系

   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